广东省交通厅、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于2008年8月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额减免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客运车辆公路客运附加费的通知》(粤交运[2008]275号),全额减免2008年至2010年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客运车辆的公路客运附加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