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 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团:
现将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6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施工许可责任,按照施工许可条件开展施工许可审批工作,认真落实施工许可制度。同时,按照我厅《转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交基函〔2007〕756号)精神,提高认识,创新思路,研究解决工作困难和问题。
二、各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在建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的高速公路、国省道、项目)进行清理,省交通集团对所属在建项目进行清理。具体内容按附表1格式填报。
三、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通村公路)项目清理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并按照附表2格式填报。
以上清理工作务必于11月30日将结果上报省交通厅,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清理情况进行抽查。
附表:1、______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情况统计表
2、______市农村公路项目施工许可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许可 管理 通知
抄送:省府办公厅,各地级以上市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附表1
___(单位)___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业主)
初审部门
审批部门
许可内容
许可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0 年 月 日
附表2
______市农村公路项目施工许可情况统计表
序号
县(区、市)名称
申请情况
审批情况
县道(项)
乡道(项)
村道(项)
一
××县(区、市)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