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07年6月29日,在茂名市主持召开了同三国道主干线茂湛高速公路观珠至坡心段工程竣工验收会议,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的规定,经竣工验收委员会现场核查和综合评价,同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建设项目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良。要求管养单位应及时落实竣工验收委员会的决定和有关建议,加强运营管理和预防性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公路服务水平,确保工程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应根据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的审定和评价意见,及时签发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