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客运站、驾驶员、乘务员、乘客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减少道路运输事故,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写安全指引的通知》(粤安办[2004]32号)要求,从本公告之日起,广东省交通厅公开向社会招标购买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指引研究成果:
一、公开招标购买的课题:
名称: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指引
总体要求是:针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客运站、驾驶员、乘务员、乘客等方面制订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指引。该指引能依据、符合、体现国家和我省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交通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大纲》等以及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广东省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广东省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并贴合实际,指导客运企业、驾驶员、乘客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行为,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并且要求通俗易懂、简单明了、图文并茂,便于开展广泛宣传。
二、应标事宜和要求:
(一)本课题社会各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可应标;对个人应标的个人资历、资格不作限制。
(二)招标单位只购买最终研究成果,不对购买的成果提供前期研究经费。
(三)应标单位和个人应在7月26日下午5点前领取应标申报书并签定应标意向书(只有签定了应标意向书的应标单位才能参加研究成果评审)。招标单位为应标单位和个人提供咨询、答疑,对应标单位提供必要的文件文书支持。
(四)应标单位和个人应在9月15日前,向招标单位提交应标申报书和知识产权明晰的规范性研究成果(提交的研究成果应包括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并保证应标成果的产权未被出让。应标单位和个人在招标单位未决定是否购买研究成果之前不得将应标成果加以公开应用。
(五)招标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应标单位和个人提交的合格的成果进行评审,确定名次。若提交研究成果的应标者只有两家(含两家),则招标单位与其协议购买。若提交研究成果的应标者超过两家,招标单位将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购买获第一名的成果(支付经费为70,000元人民币),并采纳第二名的部分研究成果(支付经费为10,000元人民币),其中,支付经费含应标者应交纳的所有税费。招标单位对购买的成果拥有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但经中标人同意可以在公开发行、派发的安全指引印刷品或电子媒介上署明撰稿人为中标人。对不合格的以及前两名以外的其他应标成果不予任何经费补助。
三、应标程序:
1、到招标单位领取应标申报书等相关资料(可书面申请邮寄);
2、签定应标意向书(见附件1);
3、提交应标申报书(见附件2)和研究成果参加评标。
四、应标地点:
应标地点:广州市白云路27号省交通大厦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处2503室
应标成果材料报送:广州市白云路27号省交通大厦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处2503室
联系人:潘坤雄 冯鹏展
联系电话:020-83730685或020-83835328-25033、25031
传真:020-83846709
招标单位邮箱:E-mail: tnt.fe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