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京珠高速公路粤境北段梅花
治超检测站启动执法的函
北京、河北、河南、湖北、湖南省(市)交通厅(委)、公安厅(局):
为有效遏制违章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损害公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路畅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在京珠高速公路粤境北段南下方向设置治超检测站,名称是:“广东省韶关市梅花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其由高速公路K18治超点及省道坪乳线K17治超点两个相对独立的区域组成。
在全国集中治超期间,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的工作机制,韶关市人民政府负责该检测站的组织管理工作,韶关市交通、公安部门负责具体的联合执法工作,统一调查取证、统一超限超载认定和处罚标准,对超限超载车辆由交通部门作出处罚决定、统一卸载放行,重点整治大吨位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广东省韶关市梅花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将于2006年5月启动执法工作。现向京珠高速公路沿线兄弟单位通报,希望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广东省治超办联系电话:020-87690937、87692797、87690619。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交通 运输 检查 函
抄送:交通部、公安部,省府办公厅。
广东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6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