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济日报太原7月1日讯 山西省政府第223、224号令:《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今天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治超工作由集中治理步入长效治理的法制化新阶段。在两个《办法》启动仪式上,副省长牛仁亮等向运管源头执法人员发放了巡查车钥匙。 《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规范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工业经济、公安、国土、监察、交通、工商、质监、安监、煤炭等部门各自在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并强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货运源头单位要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实施严格监管。各级各部门守土有责,要严防死守,决不允许一辆超限超载车辆驶出货源点。 《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通过对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涉及的治超站点、流动稽查队、装载货物源头、车辆生产和改装及维修场所等单位的过错责任进行倒查,追究其主管和监管部门、责任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治超工作职责的责任。 据了解,为加强源头治理力度,建立长效治超机制,此次共向11个地市的运管源头单位发放了300余辆巡查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