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增顺运字〔2008〕11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司经营改装后的“增顺运333”轮(总吨位698、净吨位390、载货量706吨、主机功率2×220KW)继续航行港澳航线。其他按原粤交办字〔2005〕835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