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投诉电话:83804102
投诉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交通厅监察室
邮编:510101
信访受理范围:1、对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2、检举、揭发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3、受理对公路建设、运输管理、路政管理等工作的批评、建议和要求;4、受理交通部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5、其他信访事项。
举报人可以采取的举报方式:
可以采用电话、电报、传真、音像、信函、当面或网上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
举报信函和向纪检监察机关递交的举报书面材料,可以用汉字、少数民族文字、盲文或外文书写。
信访举报回复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1) 承办单位对署名的信访举报人,要给予负责的答复、对举报人给予保密;检举、控告和申诉可给予结论性答复;问题不能解决的给予解释;合理化建议给予鼓励;属于匿名信可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布调查结果。
(2) 对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外国人士的来信,一般不直接答复本人,如要求解决的问题涉及内地亲属的,可视情况复其内地亲属。
(3) 答复信访举报人可书面或口头答复,答复情况应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