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争取中央车购税对我省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加大投入,特别是高等级公路建设,提高车购税对我省的安排比例,
(2)从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税、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部分,从地方财力增量中安排一定比例,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偿还现有政府还贷公路债务的偿还的机制。建议制定各级政府对解决政府还贷公路历史债务的补贴方法。
(3)从各地的公路建设所征收的营业税中申请返还,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及解决拖欠工程款。
(4)用省级交通企业上缴的税费返还,偿还撤并收费站而遗留的债务及用于我省公路建设,解决目前交通资金缺口问题。
(5)国有公路经营企业上缴税后利润,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专项用于公路建设。
(6)通过转让存量的高速资产(收费经营权益)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用好增量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在资本运营上做文章,确保高等级公路滚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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