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交 通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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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迁移省道S120线横沥收费站的批复
粤交财〔2007〕1154号
关于迁移省道
S120线横沥收费站的批复
惠州市交通局
:
你局《关于上报搬迁省道
S120线惠州市横沥收费站的请示》(惠市交发
〔
2007〕638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公路通行效率,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同意将省道
S120线横沥收费站迁至同线路的大岚路段K179+400M处,迁移后的收费站站名、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不变。
二、新收费站必须按广东省交通厅《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设计标准》建设,增设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广东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上述附属设施及收费系统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方能开始
收费,旧收费站同时停止收费。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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