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财〔2007〕879号
关于深圳南光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深圳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深圳市南光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请示》(深交〔2007〕755号)悉。经省政府批准(粤办函〔2007〕465号),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深圳南光高速公路交工验收通车后,设立西丽主线收费站和白芒、宝石、洲石、塘明、下村等5个匝道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实行封闭式收费。
二、收费站的建设必须符合广东省交通厅《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设计标准》和《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施方案》的要求,增设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
三、上述附属设施和收费系统建成后,报省交通厅验收合格,方能开始收费。
此复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